第十一家!又一省联社“变身”农商行
admin 社会热点 2025年08月28日 22:00:04 4
来源:国际金融报
记者:李若菡
省联社改革再落子。
8月28日,吉林金融监管局发布公告,同意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吉林农商银行”)及13家分支机构开业。《国际金融报》记者注意到,吉林农商银行也采取“两步走”的改革模式,最终将组建省级统一法人农商银行。
受访专家指出,农信体系改革是中小银行风险化解的核心路径。下一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将回归本源、扎根本地、服务本土,在推动地方经济增长、服务居民大众中稳健发展,通过发展来化解风险。
“两步走”成立统一法人银行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7月22日,吉林省财政厅宣告发行年内首笔中小银行专项债,总额为260亿元,经由吉林金控集团以间接入股的方式,全部用于吉林农商银行的资本补充项目。加之调整吉林农信辖内17家农商行已使用的86亿元专项债券,共计346亿元。
专项债落地满月不久,吉林农商银行便获批开业,不可谓不迅速。
据公告内容,吉林农商银行注册资本为346.28亿元人民币,由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省飞达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出资成立,前者出资金额高达346亿元,出资比例达99.92%。
《国际金融报》记者注意到,吉林农信改革路径类似此前辽宁采取的“两步走”模式,即先通过合并农信社新设省级统一法人农商银行,再吸收合并省内其余部分中小银行。
据官网信息,吉林农商银行为省级法人金融机构,总行位于吉林省长春市。现由长春农商银行和四平城区联社、宁江区联社等13家法人机构新设合并组建而成,再逐步吸收合并其他农商银行及发起设立的省内村镇银行,最终实现全省统一法人。
公告称,吉林农商银行成立的同时,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平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梨树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伊通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13家行社自行解散,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网点以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由吉林农商银行承继。
公告同时宣布了吉林农商银行董事及高管的任职名单。其中,核准王立生任吉林农商银行董事长、马剑凤任行长,刘桂宝、王汉奇、侯颖丽、刘鑫获批担任副行长。公开信息显示,王立生曾先后任吉林银行行长、董事长,并于2023年赴任吉林省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马剑凤此前曾任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副行长,后任吉林省联社党委副书记。
招联首席研究员、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表示,据了解,中国农业银行以承接吉林农信系统部分机构资产等方式,参与吉林农信系统改革化险工作。这是本轮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工作启动以来,首次出现的新现象。大型商业银行资金和资本雄厚,金融专业人才较多,科技实力较强,且具有丰富的风险处置经验。大型商业银行直接参与农村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将为农村中小银行引入强大的“外援”,具有积极和深远的意义。
立足本地求发展化风险
随着吉林农商银行获批开业,国内正式迎来第11家省级农商银行。此前,浙江、辽宁、山西、四川、广西、海南、河南、江苏、江西、内蒙古已相继成立省级农商银行或省级农商联合银行。今年7月29日,贵州省也获批筹建贵州农商联合银行。另据统计,至少还有新疆、甘肃、湖北三地基本确定了改革方向。
目前来看,省联社改革路径主要分为联合银行模式和统一法人模式两种,辽宁、海南、河南等地采用统一法人模式,而浙江、山西、四川、广西等地则采用联合银行模式。
国盛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杨业伟指出,农信体系改革是中小银行风险化解的核心路径。近期省联社改革进程明显加快,联合银行模式下,原来的农商行、农信社等法人继续得以保留,不需要对存量农村金融机构进行大幅度调整,改革成本相对较低,主要承担管理、统筹职能,业务范围受限;统一法人模式即成立省级农商行,改革更为彻底,业务范围更广、商业银行属性更重。
今年1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工作综述中指出,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已明确了思路,搭建了框架,找到了路径,落实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目前,高风险机构集聚的地区,都已形成具体的改革化险方案,正按“一省一策”稳妥推进实施,一批高风险机构得到有效处置。
“改革化险不能只依靠国家政策和金融管理部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首先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快转变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深化数字化转型,提升持续发展与风险防控的内生动力。”董希淼强调,“下一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制定科学务实的发展战略,回归本源、扎根本地、服务本土,以本区域内中小微企业和本地居民为主要客户群体,在推动地方经济增长、服务居民大众中稳健发展,通过发展来化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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